补充工时:单位对维修人员组织的培训、会议、活动等所产生的工作时间。 工时:执勤期小时数-休息时间+加班时间+补充工时执勤期:从到达工作场所打卡开始,直到离开工作场所,如2个执勤期间隔小于12小时,应纪录为一个执勤期。每日工时,从当日开始打卡 (无论是参与了工作还是在办公室待命) 的时间起计算,包括延伸到次日的时间;任何参与航线维修工作的人员(外站除外)- 单日执勤期不超 13 小时; - 单日总工作时间不超 13 小时;- 任意连续 5 天总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; - 月加班时间总和不超过 36 小时;- 月总工时不超当月天数5/7x8;如分段执勤中间休息时间小于12个小时,则记为一个值勤期。一个执勤期内,有超过2个小时休息时间的,休息时间不算入工作时长,但得有休息的记录。任一每连续5天的工作时间累计最多不应当超过40小时每7个连续日历日应保证维修人员至少休息1日。 不论以何种方式加班,维修人员的每月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 36 小时,加班时间为排班时间以外的工作时间。工作时间以小时为单位,半小时以内的可按0.5小时计算,超过半小时按1小时计算。10、如人员已排班,未打卡,系统提醒班组负责人和本人。如人员忘记打卡,人员主动申请后,排班人员同意后可进行补卡。11、留有接口可以录入跟机时间/活动/会议/培训等产生的补充工时。补充工时计入当天工作时长,不计入执勤期。对于从事航线跟机维修的人员,跟机维修时间(包括为完成维修工作任务的往返乘机时间)可以不受值勤期限的限制,超出值勤期时限的,在跟机维修任务完成后不得安排工作任务,并应满足跟机维修时间计入每月工作时间。举例:李某1号值夜班,班次为“20点-次日01点、次日5点-次日9点”,01点-05点安排休息。工时和执勤期计算如下: 执勤期:20点-次日9点=13小时 工作工时:5小时+4小时=9小时为保证执勤期间隔至少12小时,李某在2号的21点之后才能再次上班。由于班次是从1号开始执行,所以计为1号产生的工时。如李某在1号白天安排培训,培训时长不得大于4小时,否则工作工时+补充工时大于13小时。如李某在2号安排补充工时,应考虑其刚下夜班,系统对下班后的6小时标记,显示不便打扰时段。12、对以上工时规则设置排班校验、当日实时预警、未来班次预警,以便推送至相关人员。相关人员可按组织架构设置。6数据导出能够筛选字段,将考勤、工时结果导出为Excel文件、PDF文件或者图片等多种形式。以便汇报数据。